
北京,2026年6月6日——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407,证券简称:长裕集团)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调整是公司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并上市后的重要工商变更程序。
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3号),长裕集团于2026年5月11日完成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由原36,687.5231万元变更为40,787.5231万元,股份总数由36,687.5231万股增至40,787.5231万股。
伴随注册资本调整,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正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为适应上市后监管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主要涉及上市信息、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等核心条款的更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1.3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年[]月[]日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3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7日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00股,于2026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6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1.6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87.5231万元。
3.1.6公司己发行的股份数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
3.1.6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07,875,23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7,875,231股。
公告强调,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修订。修订后的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及备案结果为准。
作为IPO上市后的常规程序,此次注册资本与公司类型变更标志着长裕集团正式进入规范化运作的上市公司行列,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公司后续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持续优化治理结构,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景盛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